為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管理,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中青聯發〔2016〕18號)、《高校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辦法》(教黨〔2020〕13號)等文件相關要求,按照《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經校團委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0-2021學年校內學生社團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哈爾濱理工大學校內社團,包括原校級社團、院級社團及新成立社團。
二、備案要求及流程
請原各級各類社團對照《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成立條件進行自評,如符合學生社團成立條件、有明確指導教師和業務主管單位,可以在準備好社團成立籌備申請書、社團章程草案、《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注冊備案審批表》(附件1)、《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負責人登記表》(附件2)、《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活動安全責任書》(附件3)《哈爾濱理工大學學生社團成員名單》(附件4)、2020-2021學年工作計劃草案等7種材料后向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提出備案申請。
(一)原有學生社團的備案及流程
原有學生社團準備好7種材料,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確定是否同意該社團成立或繼續開展活動后提交至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進行備案審批。有關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一份由業務主管單位存檔,一份按有關要求交至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備案審批。
(二)新成立學生社團的備案及流程參照原有學生社團的備案及流程進行。
三、有關要求
請原有學生社團業務主管單位于2020年11月9日(周一)12:00前將有關材料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西區新教學主樓E420,南區三號樓512),電子版發送至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郵箱:xsst@hrbust.edu.cn,由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進行備案。學校將統一發文公布備案后的學生社團名單,公布名單中的學生社團認定為正規社團,可開展相關社團活動,未在公布名單之列的學生社團自動撤銷解散,不得繼續開展相關活動。名單公布后一學年內,學生社團如有變更,應于一周內向業務主管單位申請變更登記,并報校團委“學生社團指導中心”備案。
四、聯系人
張 奇,電話:0451-86390062;汪作琦,電話:0451-86390058